杭州网讯 8月24日0时20分许,钟某某不顾当下交警对酒驾的高压态势,在饮酒后驾驶浙A29T**号牌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自杭州市九堡镇出发,途经德胜快速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
当他驾车沿中河路南向北行驶至中河路六部桥时,遇民警设卡检查,此时他一个油门,冲卡逃跑了,随后途经中河路、上仓桥路、江城路,交警随即部署追赶。
当他驾车北向南行驶至江城路凤山桥路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尾随而至的我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随后,钟某某被民警带至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吴山院区由医护人员抽取了血液。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钟某某的血液进行检验后,确认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8月24日,杭州交警在主城区查获醉酒违法行为6起,已予以刑事拘留;酒后驾车违法行为8起。
杭州交警部门表示,将坚持对酒驾违法行为“零容忍”方针,坚持常态化管理不松懈,彻底打消人民群众对运动式执法、“一阵风”管理的疑虑和侥幸,以实际行动落实常态化管理,打好持久战,为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做出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