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8月25日,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朱金坤、项勤、吴春莲、徐祖萼、郑荣胜出席会议。副市长张建庭,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下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委负责人作关于《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负责人作关于《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草案)》和《杭州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许可对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立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作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人受市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组委托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人受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作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受市政府委托,市林水局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市财政局负责人作关于杭州市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负责人作关于2014年度杭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司法局局长吴声华作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荣胜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接受吴太普请求辞去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决议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张建庭受张鸿铭市长委托提交人事任免议案并作说明;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分别提交人事任免报告和人事免职报告并作说明。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还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