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门户网站了解到,《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一)正在进行网上听证。
根据《条例》,杭州将把生态文明建设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生态和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档案。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也就是说,未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法信息,或将影响其信用档案。
淘汰落后产能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根据《条例》,杭州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低小散、污染严重的企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组织开展区域环境容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工作,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指标体系,开展排放权确权登记和管理,开展排污权交易。
此外,未来杭州还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耗能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推进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
重点监管企业将推行主要污染物刷卡排污制度,建立持证排污、刷卡定量、动态监控、总量控制的监管体系。
《条例》还特别指出,今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可以用于质押贷款。
保护自然生态要素多样性
打造“绿色”生态文化
杭州自然地貌复杂多样,人文积淀丰富深厚,有着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条例》要求,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杭州要最大限度地保留、保护包括钱塘江、苕溪、西湖、千岛湖、西溪湿地在内的,原有江、河、湖、溪、山、林、田、湿地等自然生态要素,同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古城镇、古村落等历史遗迹,防止自然生态要素和历史文化要素多样性的破坏。
加强城中村、旧厂房、旧住宅区的改造和违法建筑的拆除,开展水环境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善城乡生态系统,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此外,《条例》指出,今后杭州将大力打造“绿色”生态文化,鼓励企业、社区、学校、医院、宾馆、家庭等开展生态文明实践。
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新建政府投资建筑项目、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项目等,都应当按照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同时,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优化城乡立体化、智能化交通网络,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出行,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和大公交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机动车低排放城市建设。
此外,还将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产地认定制度;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节电、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
企业违法最高可罚100万
《条例》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追究赔偿责任。
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原因,未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应当依法公开生态文明建设信息而未公开或者弄虚作假的;对生态文明建设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监督的;未依法及时受理检举、投诉和控告或者未及时进行处理的;存在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以上七类行为都将被处分。
此外,个人或企业如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活动,除了限期整改、恢复现状外,还要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