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杭网原创 | 休闲 | 房产 | 汽车 | 图库 | 宽频 | 娱乐 | 旅游 | 科技 | 体育 | 家居 | 公交 | 消费头条 | 新闻 | 论坛
首页 微观杭州 杭网街拍 E周观察 杭网议事厅 杭州有约 热点专题 网友播报 网民观点 杭网动态 杭网博客
当前位置: 杭州网- > -杭网原创- > -原创新闻
杭州创新房屋征收与补偿模式 综合用房临时安置费提高至15个月

2015-08-19 21:40    杭州网

    调整了直管公房的补偿政策

    《若干意见》对直管公房的安置补偿规定与原执行规定有较大变化。

    原规定允许直管公房承租人不参加房改的,可以参照补偿方案进行扩面,扩面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但这样造成新的安置房成为政府和个人的共有产权房屋,如果承租人不符合房改条件的,后期处理直管公房产权将非常困难。

    为从根本上明晰未参加房改的被征收房屋安置后房屋权属问题,现调整为:征收直管公房,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房管部门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应按照产权调换的方式安置承租人并保持原租赁关系。

    另行提供的住宅房屋价值应最接近且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部分的建筑面积不结算差价。

    规定了实物安置优惠政策

    为与现行住房保障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相衔接,拉近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利益差距,给被征收人更多的选择权。

    《若干意见》从控制实物安置优惠政策入手,重申了从低、多层安置到高层补贴面积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增加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增加安置面积。

    因自然间不可分割、被征收人改善住房条件等原因优惠结算部分建筑面积应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要求各区政府在制定优惠政策时对安置房源扩面进行合理限制。

    新设定了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未登记建筑的参照房改程序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公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的权利。

    但对认定为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部分是否可参加房改未作规定,《若干意见》第三条针对该类情形进行了明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经认定为可参照合法建筑标准予以补偿的未登记建筑,同时属单位自管住宅房屋并承租给个人的,若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享有参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的权利。

    此外,针对部分建房的产权单位因破产、清算、撤并、注销等无法明确,或产权单位放弃产权等的特殊情形,规定可以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指定房屋管理单位,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明确了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的认定依据

    考虑到征收补偿过程中存在的被征收房屋面积认定、房屋用途确定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若干意见》对认定依据做了进一步明确。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其《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用途按照房屋登记或公房管理部门发放的租赁凭证记载的用途确定。

    此外,《若干意见》规定,1983年12月10日前已建成的房屋可参照合法建筑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但在不属于本单位或个人的用地范围内搭建的未登记建筑,仍应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也不作为安置依据。

    规定了暂停办理事项的特殊情形

    在实际工作中,因房屋继承、受遗赠等多种原因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情形普遍存在,并会影响到后期房屋征收协商、签约、安置等工作。

    《若干意见》第一条对暂停办理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特殊情形作了进一步规定。

    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房屋征收范围,通知各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后,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因房屋继承、受遗赠等原因确需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抵押)登记的,经房屋征收部门同意后可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来源:杭州网    作者:见习记者 唐佩    编辑:王帆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美国主妇用手机拍 ...
六位“大胃王”吃 ...
人生璀璨如烟火
曼谷市中心发生爆 ...
拉拉队的心酸:出 ...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州西兴互通4条匝道预计10月通车
8月19日,记者从杭州交通局了解到,西兴互通中连接风情大道、江南大道的2对4条匝道预计于今年10月通车。另外,机场公路高架部分将于明年5月份完工。[详细]
·崇山净地竟成活人屠宰场 日寇肆虐染鼠疫永世难忘
·亲子课堂走进杭网夏令营 亲子游戏让爱“零距离”
·杭州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黑名单 违法信息或将影响个人信用档案
·杭州创新房屋征收与补偿模式 百姓迎利好
·月光下 这里的警营热热闹闹
·杭州有位老奶奶受邀去北京参加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式
·杭州西兴互通4条匝道预计10月通车
·西湖区“城中村”整治初见成效 九莲庄关停43家小餐馆
·杭州市首届残疾人相亲大会在运河畔举行
·太惨了!西溪路上骑电瓶车的大姐被工程车当场碾死
·鹭舞潮头,就在杭州
·杭州秋天去哪儿玩?6大赏秋地推荐
·钱塘江进入潮讯期 喊潮队也出发啦
·大运河的小鱼儿齐游水面
·小善大爱 环卫工人吃上爱心西瓜
·有一种美 叫杭州的早晨
·到杭州必做的11件事
·萧山喷农药用上了无人机
·残荷坚强开花
·史上最洋气又最接地气的“杭州一日游”
·NO.60 优步的未来 怎样的路
·NO.59 世界这么大 我去小百花
·NO.58 民办小学的甜蜜和忧伤
·NO.57 A级景区如何实至名归?
·No.56 新的消费维权战场
·No.55 描绘杭州的“智慧经济”云图
·No.54 青年文明号20周年
·No.53 今年,烟花爆竹怎么放?
·No.52 朋友圈营销 消费的是神马
·No.51 杭州地铁二号线 走近身边
· [网友好建议]开通运河杭州到苏州的班次
· [网友投诉]协安紫郡小区门口垃圾成堆
· [网友投诉]公交噪音扰民,多次反映回复搪塞
· [记者出击]西湖区九莲庄关停43家小餐馆
· [最新发布]杭州综合用房临时安置费提高至15个月
· [最新发布]杭州西兴互通4条匝道预计10月通车
· 新锐小提琴家陈锐携手瑞典哥德堡交响乐团带来“北欧之声”
· 为动漫节、艺博会画壁画、办油画展、她从新加坡款款而来
· 从四顾无人到追兵无数 孙慰祖谈古代封泥的启示
· 麦秆贴画、剪纸、烙画、皮影——通渭农民书画艺术展来杭
· 花雪月——日籍华人艺术家安迪、成朝霞作品展
· 赋色家园:姚来义山水画作品展5月30日在杭华丽启幕
· 2012杭州文化建设十件大事评选
· 2012城市的力量 颁奖典礼
· 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中南购物中心开业
· “非法营运、非法上路”车辆整治
· 富阳经济开发区引领转型发展潮流
· 发现“最美杭州人” 争做“最美杭州人”
· “西湖金奖”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