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杭州的史某和祝某两个小伙子今年卷入了一起伤害案,他们在酒吧里,一时冲动将孙先生打伤。面对即将到来的刑罚和赔偿,两人傻了眼,但孙先生却向提出了一个意外的请求,他希望两人做义工来“赎罪”。今天法院判决了此案。
案件发生在2月的一个晚上,孙先生与朋友在杭州上城区一家酒吧消费时,与当晚同在酒吧的祝某和史某发生冲突。扭打过程中,孙某被对方打倒在地,导致膑骨(膝盖骨)粉碎性骨折。
这种情况下,打人者将面临检方的刑事起诉,而孙先生也有权提出附带的民事赔偿要求。
法庭上,祝某和史某认了罪,但辩护律师提出,考虑当事双方都是年轻人,易冲动,且案发时都有喝酒,加上孙先生也是冲突的一方等情形,希望法官从轻发落,判处缓刑。两被告还希望通过赔偿来获得孙先生的谅解。
孙先生发话了:“我不要求多赔钱,赔多赔少对我来说也不重要,但判缓刑不足以体现对两被告惩罚。”他提出,要祝某和史某做52天义工。这让在场的人颇为惊讶。
孙先生是个85后海归,目前事业有成,名下有多家公司,也许是留洋的经历让他有了这个想法。在国外,做义工来替代赔偿的情况比较常见。
今天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了判决,被告人祝某、史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他们分别被判缓刑。这当然是做义工取得孙先生谅解后,得以“从轻发落”。
根据他们和孙先生的协议,祝某和史某将在以下五个地点(自选)作志愿者义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周一次,一次一天.五个地点分别是:1、浙江省中医院2、杭州市中医院、3留下街道敬老院4、南星街道复兴敬老院5、江干区九堡敬老院;。
另外如果他们没履行做义工的行为,孙先生将在诉讼时效内继续对他们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