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姐的电瓶车被江干交警暂扣
李大哥的电动车也因为无牌上路以及非法改装而被暂扣
杭州网讯 5月21日晚,一个小时不到,江干大队东站枢纽中队就在天城路机场路口依法暂扣了11辆电动车,扣车理由涉及非法改装、无牌上路、功率超标等。
为有力打击、整治、防控、挤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从21日开始,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全市城乡开展为期两天的“铁帚”统一行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杭州交警部门开展交通治安秩序系列整治行动,严查、严治、严处“酒驾、毒驾、飙车、超载、超员、闯红灯、疲劳驾驶、随意变道、路怒逼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当事人于2015年5月21日20时29分,在秋涛北路濮家公交车站处,实施在车辆上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违法行为,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款第6项、第3款,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非机动车。”
当晚,孙大姐因为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以及非法改装,被江干交警大队东站枢纽中队暂扣车辆。中队长鞠秀杭表示,除了以上违法行为,该车还涉嫌电瓶功率超标。
鞠秀杭中队长说,现在路面的超标电动车非常多,这些车速度快,可达五六十码,达到了机动车的速度,但这些驾乘人员一般没有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员的素质,是路面的一大交通隐患。
同时,这些车可以很快转化为“两非车”,为非法载人,提高舒适度,非法加装后座、踏板、遮阳伞等,改变车辆结构、外形,给路面行人、车辆带来极大交通隐患,而且一旦出现事故造成乘客伤亡,驾驶人员逃逸,乘客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鞠队长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为了图一时便利而乘坐“两非车”,这样于己于社会都不利。中队徐警官介绍,平常整治电瓶车载人,并不是都像今晚这样大张旗鼓,因为他们有时会遇到电瓶车冲卡现象,所以平时中队会采取警便结合的灵活措施,身着便装,拦住车后,再出示警官证。
21日晚,西湖交警大队北山中队也在环城西路省府路口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一个小时内就查获5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以机动车违法变道和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