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上海的刘先生来到杭州,在公交车上赫然看到几个大字——XX百货三楼皮衣全场一折。眼熟吧,不论在街边,还是在电视广播里,我们都常看到类似的广告,但是否真的一折,可难说了。
刘先生说,他看到打折后,当场心动,随即去百货里找了一个商家逛了逛,挑中5件皮衣,这些皮衣均是一折销售,最便宜的7000元,最贵的仍有2万6千元。5件皮衣加起来,共7万7千元,刘先生全都买回了家。
不过几天之后,一位老乡告诉他:你被骗了。刘先生一惊,难道这皮衣是假的么?老乡说那倒不是,只不过你以为打一折捡了个大便宜,但其实商家是先抬价再打折,有没有真正便宜可不好说,这是他们的惯用伎俩。
刘先生找到卖给他皮衣的商家,质问他们原价到底是多少,并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没有配合,一气之下,他拿着皮衣,向杭州的法院提起了诉讼。
他认为,商家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是价格欺诈行为。
其实这类情况我们都似曾相识,比如一些家居卖场里,一套沙发1万元,但一年365天,店员都会附带一句:可以打85折。像四季青、中星这些服装卖场里就更夸张了,几十块能买到的衣服,你看他的标牌,常常标几百元。
去年,消费者发现一支原价标为14.4元的黑人牙膏,并写着打75折,但详细了解后才知道,这支牙膏原来的建议零售价是10.8元,厂家先抬价再打折,让消费者还以为买到了实惠的商品。最终生产厂家遭到处罚。
法律人士表示,这都是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国家发改委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明确,“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而杭州市也在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规定第九条将“采取以虚假的优惠价、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等手段推销商品或服务,蒙骗消费者”列入禁止。另外,我们《价格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也都针对此类行为予以规范。
刘先生起诉卖他皮衣的商家后,法院进行了调查,并要求商家出示以前按所谓原价销售过商品的证据,但商家没能提供。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商家与百货公司不仅退还货款,还赔偿了刘先生1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