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公租房迈出杭州公租房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一步。
杭州网讯 4月1日,杭州市政府下达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部门加强公共租赁房租后公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努力打造“住有宜居、住有乐居”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区。
房源数超1000套的独立选址公租房建立社区
《意见》要求公共租赁房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运作模式,各部门共同协作,独立设立社区,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住保房管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人力社保局、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卫生计生委、城管委、规划局、建委、总工会、妇联、残联及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要整合资源、优化服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行条条保障。
为了加强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独立选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数量超过1000套的居住区应单独建立社区,建立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主,市、区两级住保房管部门为辅”的保障房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共建领导机构,研究协调和解决保障房居住区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相关问题。
保障房产权单位应在居住区内为承租家庭提供租金缴纳、房屋报修、合同续签等管理服务。其中属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区的,保障房产权单位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门服务单位提供上述管理服务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交付入住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完成社区管理服务机构的筹建工作,在交付入住6个月内指导完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及其他社区管理服务机构的建设。
鼓励建立楼道居民小组、志愿服务队等承租家庭自治组织,大力开展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提升保障房居住品质。
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和交付 公租房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
《意见》中加大了对老弱病残、贫困人员、失业人员的保障和扶持。
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区规划建设的学校、农贸市场、公交场站、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配套设施应与保障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接收管理。
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区,其社区配套用房(含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原则上按照每百套不低于5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对入住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较多的居住区,可在一般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成员属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可到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室享受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等服务,并在社区配套商业服务项目和社区各类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时优先获得推荐。
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区社区公益性岗位原则上应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成员上岗。
提升公租房物业水平 引入社会力量
《意见》还对公租房的物业服务做了要求,鼓励各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公租房社会化管理体系。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经租单位要以承租家庭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费用拨付相挂钩。
鼓励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区的管理和服务。独立选址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区,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聘品牌物业服务企业。
鼓励各行业协会、养老服务相关机构、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公益基金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共同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为承租家庭提供就业、教育、医疗、文化、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和人性化帮扶。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社区应在场所、人员等方面为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
田园公租房项目留下宝贵经验 2015年要交付三个独立选址公租房
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杭州市公租房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前期已在探索,这次通过杭州市政府下达的意见,落实整套管理体系。
2013年6月交付的田园公租房不仅是独立选址,房源高达4000多户。田园公租房建立起了以住保房管部门、社区、物业公司协同管理为核心,集合相关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并引入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的新机制。
田园公租房不仅有配套的社区、物业、学校,还引入志愿者服务团队,让公租房租户体验了“住有宜居、住有乐居”的生活。
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管局工作人员说,田园公租房项目为铺开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再加上其他公租房的经验,他们将通过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
据悉,2015年年底前,杭州市将交付蒋村公租房、牛田公租房和三里亭公租房项目,这三个公租房都是独立选址,房源数也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