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3月30日上午,浙江省教育厅召开“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新闻通气会。会上对近日下发的《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在2015学年选择部分学校率先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并透露今年浙江省一半的学校将启动试点,明年全面实施。
目前,浙江省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几乎达到了100%,已从“有书读”初级阶段,进入到了“读好书”新阶段。人们对义务教育的理解也发生了变化,不仅要求子女获得基本的全面素养,还希望开发孩子的潜能,发展孩子的兴趣特长。本次深化课改的一个重点就是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
首次将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
“教育最可怕之处就是“大一统”,教育的对象是人,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却必须接受同样的教育,肯定是不科学的。”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说道。
此次的深化课改一个创新之处就在于,首次将义务教育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
基础性课程是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分为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和实践活动三类。
为了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意见》对拓展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进行了规定:一至六年级15%左右,七至九年级20%左右。
韩平解释说,过度式教育不值得提倡,拓展性课程也要分层化,以满足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学习要求。
《意见》中规定,一至六年级开设体艺特长类和实践活动类课程;七至九年级全面开设三类拓展性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比例不得超过30%。
统筹课程内容,一个“闹钟”不用教两遍
“现在的课本内容有很多是重复的,比如说一个“闹钟”,语文课本里能看到,数学课本里也有。语文是为了学拼音,数学是为了认识数字。”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滕春友说。
为了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意见》强调要加强各类学科课程之间的联系和整合,让学生在同等的时间掌握更多的内容。
此外,《意见》还提出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小学、初中、高中课程的相互衔接;另外一个是加强与高中、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
课时安排两条“底线:“不增加”和“不减少”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越来越开放化,许多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特色灵活地进行课程设置,探索长短课、大小课等课时安排方式,学校的“自主权”越来越大。此次《意见》在继续强调增加课时安排的灵活性之外,对学校的课时安排也设置了两条“底线”。
课时安排需在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下,不增加周标准课时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不减少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和活动的平均周课时数。
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未来将纳入高中招生工作
“一直以来,教育评价过分强调甄别、分类和比较的功能,而忽略教育‘育人’的真正目的。这种方式要变!”韩平说道。
《意见》中提出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区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探索推广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探索兴盛多形式、人本化的学生发展评价体制,建立和事实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嘉兴市已经有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列入高中招生工作,占了20分。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未来将成为高中招生工作的参考标准, ‘迈小步,不停步’,这是发展的趋势。”
此外,学生评价方面,《意见》中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对“统测”次数和抽样学生数比例做出硬性规定:一至三年纪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四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得组织多余1次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并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联考。
为了让学校的日常考试和评价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意见》也对校内考试评价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提到,一至六年级使用登记和评语报告考试和考查成绩,七至九年级实行等级、分数和评语相结合的报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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