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养时更换的配件和开具票据一致没有?
案例:刘女士的车辆在某4S店维修时,告知更换了进口电瓶。事后,她到其他维修店了解,原来该电瓶是国内该品牌车合作厂家生产。
少数汽车维修、保养企业以副厂配件冒充正厂配件,甚至以非正规厂家的配件冒充正规厂家的配件,是个别4S店最常用的招数,但这对于普通车主来说,根本就识别不出来。若你对有的维修配件有疑问时,及时向其他维修师傅求证,同时保留好车辆维修的相关票据,以便更好地维权。
购车时是被收取“加急费”、”加快费“、“服务费”了没有?
案例:秦先生购买了一辆越野车,经销商口头承诺春节前提车,但十余天后经销商电话告诉他,该款车当地配额不足,若要春节前提车需从其他城市调车,但需要加收8000元服务费。
少数汽车经销商经常以该款车当地配额不多,比较紧缺,要从其他城市调车,所以需要收取”加快费“、”加急费“等一些额外费用。为此,建议你在购买签订合同时应将提车时间写入合同,另外按照购车合同上的编号,致电厂家客服,了解车辆的派送情况。按照规定,车辆在运抵4S店后,经销商如果仍以其他理由拒绝交车的,车主可直接向厂家投诉。
消费者在消费时保留有效证据了没有?
案例:胡先生在向物价部门投诉时,因无法提供其在某汽车快修店维修的有效证据,而该快修店又不予承认,物价部门在调查中没有有效消费证据而导致维权艰难。
市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维修、保养时应向经营者索要并保留发票、维修清单等票据,如有疑问或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拨打价格部门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进行咨询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