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如今,汽车逐渐成为家庭必需品,购车、保养、维修已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根据近年来群众价格投诉举报,3.15国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杭州市物价局向社会发布汽车行业价格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维修、保养、汽车时要擦亮眼睛,避免陷入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价,捆绑销售、虚假宣传,信息不实、经销商的承诺不兑现等消费陷阱。
这里梳理了六个“没有”,您要多加关注。
消费者的事先知情况权得到保障了没有?
案例:某4S店在销售某款车辆时,只标示车辆规格型号和车辆配置,未标示其销售价格。
根据价格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按规定做到明码标价。消费者在购买、维修汽车时应仔细观察经营者标示的价格、规格等内容,在消费前尽可能多的了解清楚价格等内容,避免被经营者(销售员)口头忽悠。
商家的促销承诺是否真实、兑现了没有?
案例:郭先生反映,某4S店内标示某款车原价99800元,优惠价89800元,其认为存在虚构原价。经查,原价99800元未成交过,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执法人员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罚。
不少经销商在销售汽车、维修保养前会向消费者承诺很多,拿出五花八门的促销广告,经常会打出“优惠价”、“包牌价”、“促销价”等等广告,使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头雾水。然而,有时消费者买到的所谓“促销价”等,全款加上所有费用会比车厂指导价格还要贵。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经销商报给你的价格是否为裸车价,还有各种上牌费用、保险费用,都要一一搞清楚,以免被收取相关不合理的费用。
商家赠送的货物品做到货真价实没有?
案例:张先生购买车时,经销商口头承诺赠送合计价值超千元的导航仪、地毯和香水,后经了解该三种赠品合计价值仅约500元。
购车价格优惠非常普遍,赠送车内装饰也是现在很多经销商惯用的促销手法,但不良经销商赠送的装饰大多包含水分,实际价值往往大打折扣。另外,以次充好的现象也极为普遍,比如品质较差的地胶、车膜等等。消费者在购车签订合同时要将经销商承诺的相关内容写入合同中,防止不良经营者的失信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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