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副局长翁金儿通报统一户籍管理有关情况。
户籍管理和主城区一样
杭州市公安局:根据《若干意见》中确定“八城区外迁入政策统一、八城区内并轨平稳过渡”和合理控制城市人口总规模的户籍管理总体原则和思路,自2015年1月1日起,夫妻投靠、老年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等统一执行主城区政策。其中,两区购房落户政策中除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标准不变外,付款方式、上市交易、审批程序等标准按主城区政策执行。
同时,以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为原则,实现两区与主城区户口双向迁移。萧山区余杭区的单位集体户的出生申报、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迁移(迁入地为集体土地、军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等及有产权纠纷的房产除外)、婚嫁、住房搬迁等八城区内户口迁移管理政策统一执行主城区政策。
萧山、余杭两区集体土地上的区内户口迁移、分户政策暂时维持不变。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及结婚登记的,可继续按萧山区、余杭区原有购房入户、夫妻投靠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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