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在杭打工的小寇打算出游,5月22日她在某著名的旅游在线网站以416元的价格预订了某快捷酒店的四个房间。后来,和朋友商量了一下,感觉到房间不合适,就想退订,她在网上退了一个,但退款并未到帐,另外其他三个房间显示只能在48小时后退订。小寇联系了网站上的客服,但这个客服也没有帮她解决问题,退款一直没有收到。她就想投诉了。
晚上8点左右,小寇在某搜索网站上,搜这个旅游网站的退订投诉热线,显示很多,她在杭州,就选了一个0571开头的电话,打通后,对方是一个女的,小寇说了情况,对方热情地说,可以帮助她退房并退款。对方要求她在ATM机上操作,并特别告诉她按对方在电话里的要求操作,并不要挂断电话。小寇按照对方的要求,在ATM机输入了对方给她的账号,分三次给对方的帐号了转了1848元,这时对方告诉她系统出了问题,钱没有打过来。要求她再提供一张银行卡,继续转账。小寇慌了,急忙跑回出租房,问同住的小姐妹借了一张银行卡就出去了。然而,过了一会,小寇哭着回来了,对小姐妹说,被骗了,两个人的卡,总共15848元都没有了。
原来,她借了小姐妹的卡后,将卡中的14000全部转账给了对方,直到对方挂了电话,她的手机短信提示自己的钱全部被转出了,此时,她在意识到受骗了。同住的小姐妹拉着小寇报警。
与此同时,远在河北的李姑娘也向警方报警,其在杭州的某购物网站上买了东西后,想退款,网上搜到客服电话后,对方让她在ATM机上操作,说是将她的钱汇到指定账户上,然后退的钱和她汇的钱一并退还给她,她再汇了4628元后,意识到被骗,报警。
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小寇的钱是转给了一个叫史某某的卡上的,当天这张史某某的卡在海南儋州某药店的POS机刷卡消费,警方调查,将刷卡的杨某抓获。
杨某,海南人,82年。他供认,他是受曾某的指派,替曾某刷卡套现的。曾某,海南人,78年生,也被抓获,曾某供认,他是替电信诈骗的人取款的,后来觉得自己取款不安全,于是就找了杨某还有王某(海南人,76年生)替他取钱,曾某从电信诈骗犯中拿到银行卡后,电话通知杨某或王某通过POS机套现或让王某去ATM取款,而杨某和王某明知是诈骗所得的钱,为了10%的手续费为诈骗犯取钱,实际上已成了诈骗的共犯。而他们三人已成了“职业取款人”。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曾某、杨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遂将三人提起公诉。今天下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将择日宣判。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网上有李鬼,遇事要到官网上查询有关信息,对搜索来的信息要注意甄别。在退款时,对方要求先汇款时,要特别注意,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