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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余逊达走进杭州网演播室。
余逊达与主持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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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9月3日上午,为了记录“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在杭州实践的历程,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余逊达走进杭州网演播室,围绕杭州民主与法治建设,人大制度设置如何完善以及依法执政等内容,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余逊达认为,城市是公共生活的一个载体,在任何城市里面,公众都有愿望去参与城市建设,杭州也不例外,她也有这个动力。
相对其他城市来说,余逊达表示,杭州在民主与法治的建设过程中,无论是理念上还是制度建设方面,亦或是组织载体上,正越来越多地打下自己的烙印。
“在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方面,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觉得杭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余逊达说道。
他举例说,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杭州就确立了每年人民代表大会“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大事”, “这十件大事是建立在杭州市有个专门人民意见征集办公室,每年要征集一万多条意见。在一万多条意见的基础之上,逐渐的经过筛选、评价,最后每年确定十件事,交由人民代表大会议决,最后作为当年政府向公众承诺的十件实事,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
此外,近年来杭州探索践行的“以民主促民生”已经是一个非常值得总结的模式,“这个发展战略,在我看来是特别重要的,借助民主去促进民生,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反过来去推进民主的建设,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总结的一个模式。”
从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操作层面来看,余逊达表示,杭州市综合考评制度,是在全国范围内做得最好的,时间最久,成效最显著的一个人民评价政府的制度。“在综合考评里面,有二分之一的权重是交给人民的。就是社会各个阶层根据你的经历,对于政府部门在为民办实事当中,在城市治理当中做得好不好,人民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个在全国是做得最好的。”
1979年,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的确立,使得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平台在各级地方都建立起来了。不过,也有网友提出,“有些人大代表只能当“举手代表”,而不是“责任代表”,有些代表甚至出现开会睡觉”的现象时,余逊达认为:“因为归根到底,就是代表和选民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者和代理者,他们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称、动力不对称、很多时候,利益也不对称。由于这些不对称的存在,所以导致人大代表,或者说外部的议员,他们在岗位上容易开小差,不尽力。”
解决上述问题,余逊达认为在人大制度上进行创新是一个切入点,“现在我们有代表小组,但是我们没有把代表进行分类,比如说有两位代表,一位对教育感兴趣,一位有兴趣执法,那我们就可以对代表分成两类,当然也还可以有其他类型。真正让委员在履职的时候,把他的兴奋点,把他的知识,和他感兴趣的问题,内在的把他们关联在一起,这样就非常有助于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谈及在人大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余逊达接着谈到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看法。“从性质上说,‘重要人事任免权’这项权力,本质是一项确认权。就是我确认有党提名的这个人,是否合适在政府的关键岗位任职。在这个意义上讲,人大代表要把这个确认权做好。”
“为了使自己的确认是负责任的。人大代表一定要问自己,我怎么确认才能负责任。这就需要对这个人有充分的了解,需要对他过去的业绩有所了解,甚至需要把这个人叫来,要问一问,这个人在新的岗位上,他有什么想法。他的这些想法,是不是符合地方人大通过的发展规划,是不是符合我们人大代表了解的民情,是不是符合我们积累的治理的经验。这样,这个确认权的行使,我认为效果就比较好。”
余逊达个人简介: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全球化背景下的治理理论与实践,编著有《民主、民主化与治理绩效》等,翻译《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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