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为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高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在广东省试点签发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公安部决定,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9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杭州市民可以前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正面)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相比原有如下两大特点:一是证件形态发生明显变化。与之前签发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同,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也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可以重复擦写)。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新版通行证时不再加盖验讫章,签注使用情况由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有需要的持证人可向内地及港澳地区主管部门查询签注剩余次数等信息。
背面信息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正面、背面分别印有长城和紫荆花、莲花图案,辅以传统的祥云装饰纹,使用了双色套印、光变油墨、缩微印刷、纽索、劈线等十几项物理防伪技术,正面还覆有激光全息防伪膜。与电子普通护照相似,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内部嵌有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存储持证人个人资料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信息。由于使用了精密电子元件及热敏重印膜等材料,持证人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或接触高热、强光、强磁场等环境。
正在开展制证工作
二是申请人需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将存储应用持证人指纹信息。除因指纹缺失、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的以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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