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天,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召开的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已建成向社会高度开放的全省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并于10月1日开通,全省400万市场主体信息,将在此平台上向全社会公示。
该平台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开通运行企业年度公示功能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功能,接收企业年度报告;公众通过平台可查询全省所有企业、个体户的登记信息、违法失信记录。
同时,《条例》规定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企业将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机关对企业实施随机抽查,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拉入“异常名录”管理。
根据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
年度报告需要覆盖的内容还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决定。
为稳妥地在全省推行这项事关全省所有企业的重大改革举措,浙江省工商局先期选择在杭州市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的试点。
9月1日起,杭州试行内资企业实施年度报告工作。试行三天,截止今天上午9时,已有4100多家企业登录杭州市年度报告系统进行年度报告操作,已有3305余家进行了备案操作,895家企业成功提交了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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