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家住富阳市胥口镇的老陈最近比较烦,万万没想到,仅仅因为移栽了两棵香樟树,而且还是生长在自己承包山地内的香樟树,竟会给自己引来大麻烦,面临牢狱之灾。
因香樟树影响竹园采光 老陈把它挪到了别处
事情要从去年春天说起。老陈是个闲不住的人,尽管已经65岁的高龄了,却仍喜欢在自己承包了几十年的一小片山地上捣鼓,经营着一片早竹园,平时也有一些经济效益。
随着竹子越长越密,老陈对竹园内长着的一棵香樟树渐渐看不顺眼了。这棵香樟树从老陈还是个孩子时就存在了,现在有十余米高,树干粗达七八十厘米,枝繁叶茂,大晴天一遮就是一大片阴影,影响了早竹的长势。
恰好胥口镇做苗木生意的村民比较多,老陈思来想去,决定把这棵香樟树卖给同村的老郑,移栽到别处去。老郑兴师动众的组织了一批工人,还动用了挖机、起重机、大卡车等一系列重型设备,好不容易把这棵香樟树挪了个地方。
后来,老陈想到自己承包的另一块山地上也有一棵类似大小的香樟树,而且树型比较漂亮,或许能卖不少钱。想到这里,老陈又联系了老郑。老郑对这棵香樟树很满意,双方很快谈好了2600元的价格。没几天,老郑就又一次组织工人将这棵香樟树挖走了。
两棵香樟树均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移树的农民竟被判刑
然而,几个月后的一天,森林公安的民警找上了老陈家的门,说他擅自移栽二棵香樟树的行为违法,而且很可能已经涉嫌犯罪。老陈一下子懵了:“难道我卖我自己山地上的树还不行吗?”
确实不行。民警拿出了国家林业局的相关文件,采挖树木应当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林木采伐的规定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对于移栽一定数量的树木或者珍贵树木的,应当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老陈移栽的二棵香樟树树龄较长,较为罕见,应该是自然生长的,可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能够擅自移栽。
不久,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鉴定中心作出了鉴定,二棵香樟树系自然生长,树龄分别在50年、70年以上,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富阳市公安局随后对老陈、老郑以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侦查。
8月22日上午,杭州富阳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宣判,老陈、老郑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职务罪,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