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些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日益面向社会,“继续教育”成为许多社会人士充电、深造,或者镀金的选择。但是究竟什么是“继续教育”?怎么样的“继续教育”才有真材实料?可能许多报名者自己都搞不清楚,伴随着这些疑问,关于办学机构资质不足、职责不清、管理缺位、师资不高等问题的投诉正日渐增多。
针对这一情况,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发文,对我省高校继续教育的相关工作进行规范。
继续教育对社会有积极贡献 但是问题不容忽视
文件指出,近年来,我省高校继续教育为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专门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在办学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在与社会机构(个人)合作办学时,存在着职责不清、管理缺位、办学条件不足、师资水平不高、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等情况,甚至发生违规招生,虚假承诺,引发不稳定事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范围内,开展继续教育的高校有近10家,其中既有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重点院校,也有新兴的民办高校,如树人大学等。
其中,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浙江大学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的专门办学机构。其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2005年,成人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和计算重心合并,组成新的继续教育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的继续教育始于1980年,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浙江师范大学的成人教育始于1960年,依托全日制普通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成教办学,形成了多学科、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办学体系。目前拥有函授、夜大学等学历教育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28个,函授教学点60余个,并已向广西、广东、云南、青海、内蒙古、甘肃等省区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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