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出租车司机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打起了官司,案情是两人互殴,而起因则是两人抢着拉客。
原告称,他在汽车南站公交车站附近看到有人要求打车,于是加速行驶想拉客。但这时不知怎么的被告也跟着冲了上来,拉开原告车门,把原告拽下车来理论,说着说着,被告挥手一拳打得原告眼睛血肿、多处伤痕。
但被告却陈述了另一个版本:被告在公交车站附近看到有人打车,正想拉客的时候,原告的车辆迅速超车而过接客。导致被告的车辆差点撞上原告的车。两人由车辆的争执变成了人的争执,下车后发生互殴,互有损伤。
原告因为伤情就诊,造成了车辆停运一天。
该纠纷经上城公安分局望江派出所处理,但双方对事实经过的陈述莫衷一是,最后弄得派出所只能分别引用原被告的话来进行案情说明。
法官表示,这样的案子还真是比较少见,一般来说,双方坐下来对质加上监控、证人等因素,事情经过都能明白个大概。而这样的“罗生门”根本无法判决,只能调节,因为连派出所都无法对事实做出认定。他主张根据双方提出的受损情况进行协商,医疗花费多的向少的一方索赔差价部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