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8月13日,杭州大厦、联华华商、解百、华润万家、佑康食品等12家食品经营企业在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联合启动的全省“千家食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倡议活动现场,签署了《食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宣言》,自愿参加全省“千家食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倡议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及向全行业发出以上倡议。
“建立消费纠纷自我和解平台,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设立食品消费预赔金制度,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纠纷实行先行赔付……”,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于近日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全省工商机关围绕排查出的隐患,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行为、重点区域,全面部署并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并注重将百日行动与建立巩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
在当天的启动仪式上,浙江省消保委向全省食品经营企业发出倡议,希望企业切实履行食品消费安全第一人责任,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实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临保明示、下架退市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费维权,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建立消费纠纷自我和解平台,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设立食品消费预赔金制度,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纠纷实行先行赔付;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在经营活动中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验、检测、检查等行动,主动接受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杭州大厦、联华华商、解百、华润万家、佑康食品等12家食品经营企业签署诚信自律倡议宣言,自愿参加全省“千家食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倡议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及向全行业发出以上内容的倡议。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保委主任吴国升表示,作为守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工商部门,应以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己任,勇担重责,大力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顿食品经营秩序,努力保护消费者食品消费的知情权和安全权,力促食品消费环境的公平正义、安全无忧。
做到监管履责不缺位,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和维权机制,提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水平,提升食品消费维权综合能力。
做到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呼唤经营企业坚守道德,至诚至信。食品流通企业是食品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准入关,自觉依法经营,自觉落实食品消费安全主体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
做到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能力。
另一方面,在食品维权领域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广泛发动消费者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工作中来,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