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受理的几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老年人作为被告的案件有多起。其中有老人为子女的借款作担保的,有老人唯一的住房被子女拿去作抵押的,还有老人看了广告轻易借钱给他人的案例。
比如这样的一起原告郭某诉被告王某、汪某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郭某是70多岁的老人,和老婆在报纸上看到某投资公司的广告,该公司专为民间借贷“牵线搭桥”,宣称借款方利益回报丰厚,两老认为既然在报纸作广告,公司也是正规的公司,且介绍的很好听,应该没有问题,就将80万元的养老金借给了王某。
而该投资公司并未在借款合同上作为担保人,只是出具了一份承诺“在王某等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帮助郭某进行催讨到底”,而现在王某失去了音讯,名下的资产也都被转移掉,两老想要回辛苦攒下的钱真是遥遥无期。
上城区法院的法官表示,老年人年事已高,很多缺少一定的文化知识、较易轻信他人,这都成为了民间借贷下手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