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深圳罗湖出台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指标规定街头若出现乞讨流浪人员,将扣除城管考核分数。根据媒体报道,这一规定并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专家则称这一规定有可能影响到乞讨人员的权利,而流浪乞讨人员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和手段。(7月2日《南方日报》)
“乞丐伸着永不缩回的手/乌黑的手/要求施舍一个铜子/向任何人”这段文字来源于艾青的现代诗《乞丐》,从艾青细致入微的描述中,我们能够读出来,在战争年代,乞丐那让人难以忘怀的悲伤和痛苦。而这种悲伤和痛苦,最能够唤起人们内心的悲悯和感触,最能够引起人们做出善良之举。
而今处于和平年代,我们的生活中,乞丐仍然无处不在。只是,为什么在我们的眼里,现在的乞丐似乎变得不再那么的痛苦?为什么在我们的心里,看到乞丐之后,不再有从前的那种悲悯和感触?为什么,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就容不下生活水平最低,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乞丐呢?
毋庸置疑,乞丐们五花八门,他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他们不懂礼仪,甚至庸俗不堪,他们来回穿梭于文明的高楼大厦之间,难免会影响到社会秩序,难免会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外在形象。于是,人们在对他们生出同情时,也难免会生出一种难以自言的厌恶。特别是在越来越多的乞讨人员职业化,帮派化,甚至部分乞讨人员被曝出“乞讨工资”已经高出普通人水平的时候,人们对乞丐的态度和看法转变的更大。似乎在人们的眼里,乞丐已经成了人人追捧的“犀利哥”,在人们眼里,乞丐的生活过的比普通人都要好,回家还能盖个几层的小洋楼。
但是,显而易见,自古以来乞丐就一直就存在着。古时候,他们同样衣衫褴褛,他们同样庸俗不堪,拉帮结派,甚至成立了举世闻名的“丐帮”。职业化的“假乞丐”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的乞丐,依然是处于我们社会的底层的弱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依然是穷困潦倒,生无所依,他们的遭遇依然是痛苦悲伤,令人同情。他们没有变,变得是我们的心。
这些年来,至少有10个省、市或社会救助站都起草过禁止在车站、城市街头等公共场所乞讨的法规和条例,或发出不要向乞丐施舍的呼吁。然而,终究是人心的善良盖过了禁乞的法条,在舆论的广泛质疑声中,禁乞法规和条例很快便不了了之。深圳市这次又再次提出禁乞规定,不仅没有体现出一个大都市应该有的包容大度之心,更显出它的嫌贫爱富与势利眼。试问,我国历史上哪朝哪代的城市有过禁乞的法条?现在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又有哪个城市不允许乞丐在地铁口、车站、街头乞讨的?
我总是在想,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与它的街头有没有乞丐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乞丐本身就是构成城市的一部分。我们的社会,还没有消除贫富差距,就一定会存在着底层的弱势群体,再加上天灾人祸,就一定会有人成为乞丐。禁乞的法规条例,只是没有人情和道理的清除和隔离,把富人和穷人分开,把财富与贫穷分开,这样的法规条例会造成社会的断层!禁乞,不仅没有美化市容环境,反而破坏了城市该有的原生态环境。
为什么我们的政府不换一个角度想想,提升城市的市容环境,从关爱乞讨人员的方面着手呢?比如多把精力放在促进就业上,比如关爱乞讨人员,给他们规划一个安身之所,比如提供干净的捐赠衣物…………我不知道这几个办法可不可行,也不知道效果会这么样。但只要我们的政府能转变角度,肯花心思,这样做会更有人情味,更能赢得民心。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在碰到乞丐的时候,会稍微停下来看一看他们的眼神?还有多少人,在穿梭于钢筋水泥之间的时候,会稍微停下来问一问自己的良心,自己心中的那份悲悯和感触还在吗?一个城市的善良和感动,需要政府,需要我们一起来坚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