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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代表称采取方案二对浙江有利
低保户建议用电补贴折算现金
企业家代表说多用电就该多交钱
省消保委建议首要保障民生需求
浙大博导建议考虑增量 两三年调整 杭州网讯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今年6月1日起,全国居民用电将实行阶梯电价。单一的电价收费模式将被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递增的电价定价机制取代。目前,多个省份已发布阶梯电价听证方案。
浙江省早在2004年就实行了阶梯电价,这次面临新一轮的电价调整,自调整方案公示以来,不少居民都开始拿着计算机一分一厘的关心自家将来要交多少电费,一些从不关心家里每个月用多少电的居民也开始计较起每个月的用电量了。
今天下午,浙江省物价局举行浙江省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相关部门的意见。20位来自消费者、经营者以及利益相关方的代表充分表达了意见,阶梯怎样划更合理,居民涵盖率多少才合适,未来调价要不要考虑,都成为了这次听证会关注的焦点。
城乡有差异,是否考虑未来增量?
这次浙江省公示的两个电价调整方案,都是根据第一档电价起步阶段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以及第二档电价按照95%居民用户月均用电量,再加上2011年实际用电数确定分档电量的。对于这样的划分标准,在听证会上,不少代表都表示,覆盖率是否应该扩大,基数是不是应该提高?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毛亚敏认为方案的基数应该适当提高。她说,老百姓用电多少其实和浪费没有多少关系,关键在于需求,城市需求就是比农村大,如果统计抛开农村,城市的居民肯定大部分要超过80%的覆盖范围。
省消保委副秘书长任海林说,调价方案的出台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民生保障问题,任海林说,大功率家用电器正在普及,选取2011年的数据不能表明实际用电情况,应该增加10%额度。
目前浙江电力消费量年均增长在9%左右,根据这个数据,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杜立民认为,分档电量的确定要为未来预留一些空间。他说现在是按照2011年的数据划定的,如果这样的话有必要每两到三年进行电价档次划定的调整。
多用就该多交钱,惠民政策要体现更充分
赵旺兴是一家装饰材料公司的老板,他说在浙江像他这样的民营企业家有很多,高消费和享受型消费。赵旺兴坦言,自己家一个月1000度以上都是常有的事,要享受就要多付钱,要遵行资源占有补偿原则。
“多用就该多交钱!”高收入人群消耗了大量的电,是居民用电量的2-3倍,赵旺兴甚至建议可以增设第四档用电量,超过1000度每度提高5毛钱。
面对享受型消费代表建议要多收钱,而在另一头的低保和“五保”人群,代表们则一致认为要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这次方案中明确提出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为困难群体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电量。来自省民政厅社会救济处副处长沈佩玲就表示,应采用现金折算的方式替代即征即退。她说这样可以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目前低保户全省有70万余人,每年动态调整也在20万人左右,采用现有低保现金发放渠道,则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
第二套方案获大多数认同 新方案真能减少支出吗?
在近三个小时的听证会上,本次公示的第二套方案获得了大多数代表的认可,除了对于起步阶段涵盖率以及参考基数觉得可以再考虑全面之外,大家都认为第二套方案考虑了四季差异,也能够使得消费者根据全年用电量适当调整,能够有效引导节能减排的意识。
对于公示的新方案,网友们也是讨论热烈,新方案真能减少支出吗?
浙江省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帐,以方案一为例,假如一户人家月用电量225度,按现行电价,则应缴纳电费为:50×0.538+150×0.568+25×0.638=128.05元;而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则应缴纳电费为:213×0.538+12×0.588=121.65元,节约支出约6.5元。此外,城乡“低保户”及农村“五保户”,因享受每月15度免费电量,每月还可以少支出电费8.07元。
网友“阿拉蕾”就说,用电少的应该影响不太大,冬天和夏天这两个时段要注意咯。
网友“痞子”的观点则代表了大部分人的意见,节约总没错,用得多付得多,用得少付得少,能看出差距,就说明新方案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