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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青蓝计划”公开征集企业 启动资金申请最高可达百万元

2011-07-15 15:28    杭州网

 
今天,杭州正式启动“青蓝计划”。
 
 
杭州市市长邵占维向企业发出邀请:“只要你有一个好点子、好想法,我们就要鼓励和支持!”
 
 
根据实施办法,6家创新创业平台正式成为“青蓝计划”实施试点基地,今天的启动仪式上也进行了授牌。

  杭州网讯 一个月前,杭州公布了一套为高校教师团队式创业量身定制的办法——“青蓝计划”,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是我市继“雏鹰计划”之后推出的又一项扶持创新创业的重要工程。

  今天,这一计划正式启动实施,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计划的企业,一旦申报批准,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启动资金的无偿资助。邵占维、沈坚、陈新华、赵立康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同时,杭州知识市场网站也正式开通,将以网络服务的形式为各种知识产品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交易途径、以及各类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信息和技术咨询信息,是政府为促进知识交易,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而搭建的一个重要平台。

  “青蓝计划”鼓励高校教师带团创业 启动资金资助高达100万

  “青蓝计划”的目的是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杭创业,实现高校院所与企业、知识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推动杭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团队式创业,在实施办法中对扶持对象、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等详细内容都做了规定。

  纳入青蓝计划的扶持对象需同时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2011年6月1日以后,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带领团队创办,在杭州市注册登记、纳税,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科技型企业。2、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以货币、无形资产等形式投资参股,股权比例在企业注册后1年内不低于20%,且企业使用的技术成果系自主研发,无知识产权纠纷。

  入选的企业除了能够优先入选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并享受相关政策之外,还有一系列的优惠补助,包括: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可以获得20-100万元的启动财政资助、20-100万元的种子资金资助、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50%银行贷款贴息补助(享受补助的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享受税务办理绿色通道免费办理税务登记等。

  根据实施办法,在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杭州高科技企业孵化园区、中国计量学院科技创业园6家创新创业平台正式成为“青蓝计划”实施试点基地,今天的启动仪式上也进行了授牌。

  杭州敞开大门征集“青蓝计划”企业及启动资金项目

  “先是大学生,现在是我们老师,杭州给了我们这么好的环境、又给了我们这么好的政策,难怪被称为创业者的天堂。”这是计量学院一位创业老师发自内心的感慨,也是更多即将走上创业大舞台的年轻人的心声。

  对此,杭州市市长邵占维这样回应:“不论你有没有注册,不论你是学生还是老师,只要你有一个好点子、好想法,我们就要鼓励和支持!”

  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杭创业,杭州市政府决定公开征集2011年杭州市“青蓝计划”企业(以下简称“青蓝企业”)及启动资金项目,其中启动资金项目的2011年第一批评审受理将截至9月9日。

  申报“青蓝企业”:

  还未注册企业的,申请人需持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单位股东入股的带上该单位股东资格证明)去企业拟注册地工商部门(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的在市工商局登记,500万元以下的在各分局登记)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随后,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青蓝企业”申请表、创业教师(专家)简介,以及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职务)证书、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到杭州市科技局,申请办理《杭州市“青蓝企业”预认定证明》。

  已注册企业的,申请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青蓝企业”申请表、创业教师(专家)简介,以及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职务)证书、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到杭州市科技局,申请办理杭州市“青蓝企业”认定。所有提交的复印件资料需由教师专家本人签字,并经工作人员核对原件。

  申报启动资金项目:

  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申请企业需递交“青蓝企业”申请表、创业教师(专家)简介、企业商业计划书、公司章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已注册企业)、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

  以上资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教师(专家)本人签字,一式三份,经企业(筹)所在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财政局初审后一并报送;申请一旦受理后,主要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

  申请“青蓝计划”认定,采用常年受理,一般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杭州市“青蓝企业”预认定证明》。申请启动资金资助项目,采用常年受理、分批集中评审的方式。经统一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和资助额度,在企业注册登记后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到位的货币资本金。2011年第一批评审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9日。

  无论是申报“青蓝企业”还是申报启动资金项目,首先需要符合青蓝计划扶持对象条件。两个项目均由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负责受理,业务联系:87060744,受理联系:87025452。以上表格均可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下载。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施文    编辑:谢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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