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促销怎么选?(资料图)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正是百姓出行、购物和用餐等消费的旺季,也是众商家卯足劲轮番掀起促销轰炸的好时机。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帮助消费者识别促销中潜在的价格欺诈行为,浙江省物价局今天特别发布旅游、餐饮、购物三项消费价格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理性消费。
警示一:旅游谨防虚假价格信息
一些旅行社表面上以打折、优惠等促销手段吸引游客,实际是通过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增加购物点等方式压缩旅行成本和花销。
物价局建议,游客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出游,并对线路、服务、价格等相关内容多做比较,不要一味追求低报价,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各项收费及其对应的服务内容。
警示二:餐饮谨防三大价格陷阱
1、不明码标价。餐饮经营者收取价目表上没有明示的费用,如餐位费、餐前小点费等。
2、使用两套价目表。餐饮经营者在点单和买单时出示的价目单不一致,导致结账时的价格要高于点菜时的价格。
3、虚假团购促销。餐饮经营者在团购促销中宣传的原价虚高,或者缩减团购价获得食物的质量和数量。
对此,物价局建议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留意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点单和买单时出示的价目单是否一致,结账前先查看结算单据,并要求餐饮企业提供相应的消费清单。
警示三:购物谨防四大欺诈行为
1、虚构原价,虚假促销。经营者会采取虚构原价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过的价格作为原价,打着优惠折价让利的幌子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以优惠价买到的商品,价格其实与该商品平时的销售价格相差无几,甚至更高。
有些经营者在开展“满就送”、“满就减”等促销活动时,先将商品销售价格大幅度提高,使其普遍高于活动前的实际交易价格,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
2、虚假宣传,诱导他人与其交易。有的商家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或者标示虚假的进价、出厂价、特价、市场最低价等引诱消费者购买其商品。还有些则以虚构换季打折、拆迁转行等降价原因,谎称降价让利,诱导欺骗消费者。
3、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某些超市卖场价签标示的价格低于实际结算的价格,以期吸引顾客;或将相邻的不同类商品,以及不同品质和规格的同类商品混和摆放,低价标签尤为醒目,高价标签不易发现,顾客难辨真假。
4、不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模糊赠售。有的商家不标明使用商品代金券、抵价券购物的限制条件;有的商家为了招揽顾客,故意隐瞒部分价格条款,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有的商家模糊标示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夸大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对于这种情况,物价局建议,消费者要货比三家,理性购物,并且注意保存购物的凭证。
另外,物价局还特别提醒,以上那些促销中的价格行为,都属于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消费者如发现或遭遇,可以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向价格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