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消保委领导在发布会现场
剑指商场超市不规范现象,浙江省工商局启动了规范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商场超市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制度和信用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全面开展主体清查的基础上确定整治对象,重点治理经营行为中的八大问题: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销售过期食品行为;
3、销售短斤缺两商品行为;
4、虚假标识标注行为;
5、价格欺诈行为;
6、促销陷阱行为;
7、“霸王”条款行为;
8、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中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对属于工商机关职权范围的,要坚决查处,不属于工商机关职权范围或者经调查已经构成犯罪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通过专项检查,将查办和曝光一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严格规范商场超市的经营行为。
专项行动还将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商品质量专项监测,重点对商场、超市的进口商品、日常用品以及消费申诉举报集中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查封扣留,立案查处,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商品来源,对属于生产领域的,及时告知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
同时建立健全商场、超市信用体系和自律制度,形成商场超市经营行为监管的长效机制。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借鉴行业信用监管模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对违信失信者实施信用记录、信用提示、信用预警和信用惩戒。积极探索开展商场、超市的星级评定,实行星级示范管理。以行政指导促商场超市完善自律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查验制度、商品进货台帐制度、消费申诉处理制度,规范格式合同,戒除“霸王”条款,纠正不规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