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原创新闻
浙江推出首批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 市民可申请做“岛主”

2011-02-11 19:32    杭州网

杭州网讯 浙江省将推出首批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并将于今年3月初对外公布。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名录公布后,市民就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当“岛主”。

所谓无居民海岛,是指在我国管辖海域内不作为常住户口居住地的岛屿、岩礁和低潮高地等。目前,我省已经基本完成了《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织和无居民海岛调查甄别、名称标准化等工作,第一批2597个无居民海岛标准名称已对外公布。

《海岛保护法》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凡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都必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海岛使用权、缴纳海岛使用金。

对无居民海岛征收的使用金,将用于海岛保护、生态修复和科学研究活动。其中涉及特殊用途海岛,或者确需填海连岛及其他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其余用岛审批在省政府。

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利用规划处副处长顾子江介绍,根据目前的统计,浙江省拥有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无居民海岛共2639个。“首批推出的海岛,相对来说开发条件较好,与陆地距离比较近,岛型、岛貌也比较适合进行开发和利用。”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童文洁 通讯员 卢艳    编辑:严勤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历史上的18日
调皮海豚表演跳高
背包走世界
巴西“黑金城”
雨没爽约 雪是浮云(图)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