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摆喜酒、分喜糖、发喜烟,这些向来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目的是图个吉利,亲朋好友之间开心开心,也是对新人表示恭喜和祝贺,是一件很高兴的大喜事。
临平消费者曹先生却碰上了一件不开心的事。2011年1月1日,喜庆的元旦节日里,消费者曹先生向杭州市余杭区12315申诉举报中心致电反映,他因儿子结婚办喜酒,在临平某商场购买了4条冬虫夏草香烟,每条价值1500元,虽然这个价格不便宜,可曹先生想想儿子一辈子就这么一次终生大事,为了面子便咬咬牙买下了。
本来挺好的事儿,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将香烟发出去后才发现香烟竟然已经发霉变质了。当时,曹先生心里那个火啊,多不吉利啊,“霉”便是“倒霉”啊,本想图个吉利,现在变成倒霉了,越想越生气,找到店家,自己又和店家协商不成,于是向工商部门求助。
接投诉后,余杭工商分局12315中心正在值班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根据曹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工商人员查找到打印出小票的收款机,根据日期查询到这四条发霉的烟确实是这家商场所卖出的。虽然证据在前,但商家仍然强调其主观并无故意,且不从证实霉变时间是在售出之前还是之后,从而并不同意消费者曹先生提出的赔偿条件。
经过工商人员几番调解,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这一事实面前,最终商家同意退还变质香烟并补偿消费者曹先生人民币4000元,这此纠纷圆满解决。
日前,消费者曹先生已经拿到了赔偿款,并表示满意。之后,余杭工商分局对辖区各大商场市场的节日食品消费品进行了专项检查,降低该类消费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