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今年25岁,温州人。2006年,刚满20岁的小陈便独自到杭州闯荡,小个体生意做得还不错,也算挣了一些钱。
2007年,小陈在杭州某酒吧认识了小丽,一个让他很是迷恋的姑娘。据小陈说,他为了小丽欠了不少债,甚至还和家里搞僵了关系。
2010年9月,小陈还以小丽的名义买了辆“吉利熊猫”,心中洋溢着男人的成就感和征服感。可好景不长,10月中旬,小陈便发现小丽的包内有一张陌生男人的照片,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小丽更是“不着家了”,只是有时候回去要点钱。
11月3日,小陈的手机上来了条陌生短信,发信者自称是小丽的男朋友,约小陈见面“谈谈”。小陈认定是这个男人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生气之极,认为对方的行为是挑衅、是刺激、是威胁,便产生了好好教训他一下的念头。
之后,小陈便打电话给小丽,让小丽也到场,没想到被小丽拒绝,说以后不想再见他。被气愤、痛苦、绝望冲昏头脑的小陈,踩下油门快速往前开,准备撞死被害人小马,然后以命抵命。开车途中,小陈发短信给哥哥,说“哥,对不起,对不起爸妈,你帮我照顾爸妈,我要走了。你来杭州把我运回温州吧。”
到了约好的登云路上塘路口,刚好看到小马从出租车上下来,小陈一把把车子打了360度转向,加大油门撞向小马。小马左躲右闪没闪过,还是被小陈撞倒在地。因方向盘来回打得太猛,小陈车子向左侧翻。仍不甘心的小陈从倒了的车子里爬出来,从车内拿了根不锈钢管子,朝小马头部、肩膀、手臂等部位打去,被围观群众制止方才罢休。之后,小陈被赶来的警察带走了。经鉴定,被害人小马左腿小腿骨折,已构成轻伤。
据被害人小马称,事发半年前他就认识了小丽,并与其同居生活,但小丽前男友(即嫌疑人小陈)经常打电话“骚扰”小丽,自己心里也一直窝火,想找机会和陈当面谈谈,不想对方扬言要杀了他,而且还真的用车撞他、用钢管打他……
归案后,小陈对其行为供认不讳。拱墅检察院认为,小陈因男女朋友恋爱纠纷,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实施了意图剥夺他人生命的非法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故以故意杀人罪对小陈依法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