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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11-01-04 18:52    杭州网

杭州网讯  近日,杭州市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据了解,此次,全国仅有10个市级公安机关获此殊荣,而杭州市公安局也是全国副省级城市公安机关中唯一被命名为示范单位的。

同时,全国有200个基层所队同时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东新派出所作为浙江省7个被命名的示范基层所队之一位列其中。

2009年以来,根据公安部党委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浙江省公安厅的一系列要求,两年来,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经历了系统规划、典型突破、全面推广、深化拓展四个阶段,呈现出良好势头。

2010年3月至11月,全国有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机关以及香港、澳门同行共414批6672人次来杭考察交流,全国消防、边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全省公安机关等层面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也选择在杭召开,有的省、市公安机关还派出300多位所队长来我市派出所、交警队跟班学习。

公安部领导和全国同行对我市公安机关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自觉投身公安执法史上这场革命的认识、做法普遍赞赏,并一致给予了“实在”、“管用”、“可学”的高度评价。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徐佳 记者 方剑锋    编辑:李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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