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但被告席上的阿明仍然有些垂头丧气,因为等待他的,是三年的牢狱生活。
阿明,男,1984年10月出生,江西省都昌县人。
2010年4月11日15时许,阿明在余杭区乔司镇某服装厂生产车间内制作衣服。分管质量的主管老秋正在对工人做的衣服进行质量检查。
老秋走到了阿明的位子边,拿起阿明做的衣服研究,发现阿明做的衣服不符合标准。“你这个衣服不对!”老秋对阿明说道。但阿明表示不服,觉得自己做得很好。老秋为了让自己更有说服力,就拿来旁边工人做的衣服给阿明看。阿明看过后,说了句:“不是一样的啊!”老秋极力表示衣服的做工有问题,两人都坚持自己的说法,说着便吵了起来。
两人互不相让,越吵越凶。老秋先行用手打了阿明一下,阿明顺手拿起桌上的剪刀与老秋扭打起来。阿明一刀捅在老秋胸口,老秋拿起一个木凳向阿明砸了过去,阿明的剪刀再一次伸向老秋。这时,老板和其他工人拉开了两人。
期间,阿明持该剪刀在老秋的左、右胸部各捅一刀,致老秋左胸刀刺伤,右肺破裂,须开胸手术治疗。经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法医鉴定,被害人老秋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8月5日,经余杭法院调解,被告人阿明与被害人老秋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并已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共计22000元,被害人老秋出具了谅解书。
近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阿明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阿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