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共发生火灾425起,死亡4人,受伤2人,受灾104户,烧毁建筑3.08万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250.1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14.25%、33.33%和38.69%。
其中3起亡人火灾,均发生在农村地区,分别是:富阳市1起,亡2人;萧山区2起,亡2人。其中男性1人,女性3人;60岁以上2人,50至60岁1人,20至30岁1人。从死亡原因看,生活用火不慎火灾1起,亡2人;生产作业类火灾1起,亡1人;玩火1起,亡1人。
综合分析上半年火灾情况,电气、生产作业和生活用火不慎仍是致灾的主要因素。其中电气火灾104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60.6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24.47%和24.23%;生产作业引起火灾39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7.50万元,分别占总数的9.18%和6.99%;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38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8.24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94%和3.29%。另外,玩火和自燃引起火灾也不容忽视,其中,玩火引起火灾24起,占总数的5.65%;自燃引起火灾23起,占总数的5.41%。
2010年上半年,全市火灾主要发生在住宅、交通工具、宿舍和厂房等场所,其中住宅火灾104起,直接财产损失27.68万元,分别占总数的24.47%和11.07%;交通工具火灾81起,直接财产损失48.6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9.06%和19.44%;宿舍火灾61起,直接财产损失12.6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4.35%和5.04%;厂房火灾44起,直接财产损失85.64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0.35%和34.24%。另外,物资仓储场所和商业场所的火灾有所上升,共发生40起,直接财产损失25.50万元,分别占总数的9.51%和10.19%;同时,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宾馆、医院、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共发生6起,起数之和不足全市火灾总起数的1.5%。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地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仍居高不下。上半年城市市区发生火灾137起,直接财产损失48.17万元,分别占总数的32.24%和19.25%;农村发生火灾109起,直接财产损失113.45万元,分别占总数的25.65和45.35%;县城城区发生火灾74起,直接财产损失23.3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7.41%和9.32%;集镇镇区发生火灾52起,直接财产损失23.89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2.24%和9.55%。
从全天24小时看,白天(10时至22时)发生火灾略多于夜晚(22时至次日10时),分别为271起和154起。其中14时至18时火灾起数相对较多,共发生火灾111起,占总起数的26.12%;4时至8时火灾起数相对较少,共发生火灾36起,占总起数的8.47%。火灾最多时段为14时至16时,共发生火灾66起,占总起数的15.53%;火灾最少时段为6时至8时,共发生火灾16起,占总起数的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