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就是硬道理,年轻也可以犯错,但是一错不能再错,看看下面这个小姑娘,先是介绍卖淫,第二天收不到钱了,跑到酒店里放火!近日,她已被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来自安徽的小朱是个标准的90后,有着年轻人享乐的习惯和叛逆的精神。2010年3月7日,小朱向接到一个王老板的电话,让小朱作陪,小朱想想了:不如介绍小姐妹宏宏去。
后来,小朱分别联系了王老板和宏宏,谈好价钱后,宏宏作为卖淫女和王老板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上午,王老板借口有事,未支付与小朱约定的2000元嫖资就离开了酒店。宏宏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小朱,这下小朱气坏了,“这不是被耍了嘛!”
小朱几次给王老板打电话,但是王老板一直没有现身处理这件事。
随后,小朱到了王老板开的房间,砸了砸东西还不解气。不久,服务员来催退房,小朱脑子一热,用打火机点燃客房内的窗帘后逃离现场。房间里顿时浓烟滚滚,不过幸好,因酒店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将火扑灭而未造成严重后果。
萧山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小朱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收到起诉书后,小朱才突然感觉到,一时的冲动将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而等待小朱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