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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夜后嫖资没谈拢 嫖客闷死妓女

2010-07-13 17:43    杭州网

郑卫今年30岁,临安人。他这辈子没做过什么大事,一直本本分分,虽然没啥正经工作,可每年去打山核桃和打零工挣的钱,也够他过过小日子了。可谁也没想到的是,今年的3月份,他杀了人——妓女杨艳(化名)。

“个子不高,人很瘦,抽中华烟”,见过郑卫的人,这么形容他。今天站在临安法院的法庭上的,就是这么个看起来20出头的年轻人。庭审中,郑卫一直低着头,回答法官的讯问时,声音也不大。

身陷“夫妻美容店”,他难以自拔

2009点12月左右,郑卫认识了开“美容店”的杨艳。“之前我也不认识她,那天路过她的美容院,进去了,之后便认识了。”郑卫说。

见过杨艳的人都说她长得面容姣好。“她有做妓女的资本。”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据记者了解,杨艳2008年和她的男友一起来到临安开美容店,做的就是卖淫的生意。杨艳的职业套装便是红色加长皮衣、黑色紧身裤袜,再配一双褐色高跟鞋。

自然而然,郑卫也就成了杨艳店里的常客。郑卫说,到案发前的3个月时间里,他一共去找了杨艳七八次,“100块一次。”

因为是“明码标价”,双方都“合作”得挺愉快。

兜里有了500块,他选择了包夜

2010年3月6日,郑卫口袋里有了点钱,便发了个短信给杨艳,叫她过来。“我在宾馆定了个房间,80块钱一晚,押金100块。下午2点多的时候,杨艳来了,但我们当时也没谈价钱。行情我是知道的,包夜大概是300块。后来,朋友叫我去玩,我就去了网吧,下午6点多才回的宾馆。”

“以前你都是只做一次,怎么这次选择了包夜呢?”公诉人问。

“以前的口袋里只有200块,那天我有500块,我就想包次夜。”郑卫回答。

一个晚上做了三次,结果嫖资没谈拢

当天晚上,前前后后,郑卫一共做了三次。

“我们一共发生了3次性关系,每次都用避孕套的。第二天早上7点多,我们商量钱的问题,结果没谈拢。她要800块,我就只肯给300块,因为通常都是300块的,其他人我包过的,也都是300块。”

后来,郑卫想走,杨艳便上前拉住他,大声叫喊,不让其离开。这下,郑卫急了,因为害怕杨艳吵闹致其嫖娼之事被他人发现,“我就骑到他身上,掐住她,大概有一两分钟吧。她越挣扎,我就越掐越紧。后来,她就不动了。”

之后,郑卫又用枕头盖住了杨艳的口鼻,最终导致了杨艳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杀人后买来旅行箱,结果没装进

“她死了以后,我很害怕,坐在那里想该怎么办。刚开始时,我只是想不让她喊,不想被别人发现,没想过把人杀掉。后来想想,怕被美容店老板威胁,就下了狠手。”

想来想去,郑卫去文具店买了个旅行箱,准备把杨艳装进旅行箱里带离现场。

“我帮她穿好了衣服,可箱子太小,怎么装也装不进。本来想把她带到我的出租房的,后来放弃了。我就走了。”郑卫在庭审中交代。

同时,怕别人联系杨艳,郑卫顺便拿走了她的手机。

想买农药自杀,害怕死亡没实现

离开旅馆之后,郑卫越想越绝望。便去路边的小店买了把刀和几瓶农药。可当他自己直面死亡时,他害怕了。

郑卫说:“我路上花五六块钱买了瓶农药,就是除草的那种。喝了一小口,就呕吐了。农药太恶心了,也就没再喝下去。”

至此,郑卫也断了自杀的念头,买来的刀也没用上。再后来,郑卫坐上了去杭州的车,到了小姨家里。

在小姨和父亲的劝说下,郑卫在家属的陪同下,到临安市公安局主动投案自首。

赔偿家属7万,村委会请愿轻判

今天的法庭上,郑卫的认罪态度较好。郑卫的家属也和杨艳的父亲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由郑卫家人出7万,了结本案民事赔偿纠纷。

同时,郑卫所在的村委会也组织村民给法庭寄来请愿书,请求轻判。请愿书上说:两人在谈情说爱过程中,郑卫由于金钱发生争执而杀人,希望法庭从轻判决。

庭审进行了一个多钟头,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刘波 林剑 记者 林尧    编辑:李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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