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在杭州高架桥上携枪狂奔,并把枪支从高架桥上扔下的男子张某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张某,29岁,初中文化程度,浙江新昌县人,2001年因抢劫罪被新昌法院判刑三年;2004年因吸毒被新昌城西派出所罚款3000元。张某当天所驾车辆是向朋友借的,其本身并无驾照,属无证驾驶。
张某交代,3月31日晚,张某入住湖州国际大酒店,并于凌晨与赶来的朋友“小虎子”从湖州开车到杭州见之前在网上认识的女网友“兰兰”,但到杭州后打电话给“兰兰”对方却不接电话了,无奈之下,张某与“小虎子”在街边吃完“夜宵”准备回湖州,没想到开车至高架上时因变道被交警拦截,心虚之下又将包里藏着的枪支从高架扔下。
至于枪支的来源,张某供述:枪是他在3月份的一天在新昌某大酒店房间内捡到的。当时他在房间里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厕所顶上漏水,于是就把厕所天花板翻开来看,发现了一个用白色棉布包装的东西。张某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把枪,于是他就把枪拿下来,放在身边,之后一直带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