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
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比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规则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假摔
假摔是出现在足球运动中的一种现象。在合理身体对抗或者根本没有对抗的情况下,自己假意摔倒,以骗取判罚。
一般地,假摔就是指在足球比赛进行过程中,一方球员假装被对方队员犯规并摔倒,以骗取裁判的犯规判罚,得到点球、任意球、使对方球员受到红、黄牌等有利于己方判罚的机会的行为。
例如,在运动对抗过程中,A球员被B球员撞到,但A球员其实还不至于被撞得摔倒,但为了制造B球员的犯规,A球员在被B球员撞到后,身体顺势倒下,A球员的这种行为就叫做假摔。
在实际的比赛当中,经验丰富而又善于做戏的球员往往能使自己的假摔动作看来相当逼真,从而获得有利于己方的裁判判决口哨。
以前国际足球理事会对假摔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导致假摔行为越演越烈,直至近年国际足球理事会做出以下决议:“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至此裁判对假摔行为有了判罚标准,假摔也有所收敛。
根据《犯规与不正当行为》[1]中的纪律制裁规定,“非体育道德行为”裁判员可以向该名球员作黄牌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