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大韩民国向我国请求引渡韩国籍犯罪嫌疑人朴柱铎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查。据记者了解,该案是浙江省受理的首例引渡审查案件。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大法官亲自担任审判长,并由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副庭长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
该案由韩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向我国提出引渡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审查决定书的指定,浙江省高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转来的韩方引渡请求书后,浙江省高院依法向被请求引渡人朴柱铎送达了引渡请求书副本,并在收到朴柱铎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后,定于今天进行公开开庭审查。被请求引渡人朴柱铎及其委托律师到庭,分别作出陈述和发表了意见。
大韩民国的引渡请求提出,被请求引渡人朴柱铎因涉嫌在韩国违规欺诈,现逃匿至中国境内,请求将朴柱铎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
法庭审查中,被请求引渡人朴柱铎承认在韩国实施了通过作假账等欺诈方式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等经济犯罪行为,现愿意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
经法庭审查确认,大韩民国的引渡请求所指朴柱铎在韩国涉嫌违规欺诈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大韩民国刑法》均构成犯罪,且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其他更重的刑罚。被请求引渡人朴柱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所规定的引渡条件,同时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所规定的应当拒绝引渡和可以拒绝引渡的情形。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有关规定,浙江省高院当庭裁定大韩民国请求引渡案符合准予引渡条件。该裁定将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