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4月5日报道了《可口可乐喝出虫子,要赔偿还要论身份》一文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事情过去10多天了,王先生再次打电话给杭州网记者。“到今天为止,可口可乐公司根本没有联系过他。”
“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过去10多天,事情依旧没有结果。这样的态度让我很不理解,希望“可口可乐”公司能尽快给个说法。”消费者王先生无奈的说。
杭网记者再次致电可口可公司陈主任,他说,赔偿1800元是不可能的,1000元以上都不可能。只能按规定赔偿3箱可乐,如果不要可乐,可以兑换成150元现金,不接受也没办法了,这是公司的规定。
当记者再次问到陈主任:“舟山分公司余经理是否对消费者说过,你要是市领导就会特别对待处理?”
陈主任说:“他和余经理核实过,余经理是这样说的‘如果你要是市长的话我们可能处理的更快一点,普通消费者我们还是会处理的,不是不处理。’”
陈主任还说:“这个虫子在瓶口部位,是在流通环节出了问题”。
杭州可口可乐公司办公室陈主任电话采访
食品,无论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厂家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尽快解决,这也是每个厂家该履行的责任。消费者也该实事求是的对待问题,对于赔偿要有个合理的要求。
究竟事件结果如何,杭网记者会继续关注。
有虫的可口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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