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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喝出虫子,要赔偿还要论身份

2010-04-09 12:07    杭州网

    杭州网讯 杭州网维权记者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自己花钱买的可乐里喝出虫子,可口可乐公司不但没有给予解决,公司对此事是一拖再拖,处理态度也很恶劣。

    2010年4月5日中午,王先生在舟山定海绿菀美食城就餐,期间点了一瓶600毫升装的可口可乐,喝的时候感觉没有气体,心想会不会是过期产品,于是查看生产日期,还没找到生产日期在什么地方,却发现瓶口油腻腻、黑乎乎的,仔细一看居然有两个死虫子在瓶口的螺旋口沾着,胃里顿觉一阵恶心,于是叫来饭店老板,饭店老板又叫来了可口可乐的厂方负责人,厂方口头解释了一番,表示十几块钱饭钱由她支付算了。

    王先生不满意,要求赔偿2千元。

    王先生提出去舟山消协解决,对方也答应,但在半路上可口可乐的工作人员却借口离去,过了近一小时,消协工作人员把可口可乐的工作人员找来,并提出陪王先生去医院检查,想不到对方又借口推掉,即时又离去。

有虫的可口可乐

购买可口可乐的票据

消费者就餐的饭店

    双方赔偿谈不拢 协调不成

    第二天,王先生通过中萃公司杭州总部找来了另一位在定海的厂方负责人余经理,余经理表示;赔钱是不可能的,可以赔十瓶或者一箱可口可乐,王先生说:“自己光和你们交涉就花了三四十元电话费,为这事都没休息好,前后耽搁了一天半,昨晚还拉了肚子,不可能一分不赔吧”。

    余经理说:“我们公司有规定最多就按这个赔,当然你要是市领导什么的,肯定会特别对待了”。

   当王先生提出如果不赔偿就向媒体投诉。

   可口可乐负责人余先生说:“上次也碰到一位像你这样说的投诉人,后来一点动静也没有了,最后不了了之”。

   王先生觉得再也谈不下去了,气愤地起身离开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想不通,难道普通身份的消费者遇到这样事情就该被这样打发吗?

   可口可乐公司:“赔偿有规定”

   杭网记者致电给杭州中翠公司办公室陈主任核实情况。陈主任表示这件事确实存在,公司已经和消费者协商解决多次,由于消费者始终要求赔偿1800元,公司不可能同意的,所以一直没能解决,可口可乐负责人说:根据消法规定以一赔十,现在已经同意赔偿3箱可乐,消费者还是不能接受,公司还会继续协商解决。但是对于余经理所说的“是市领导就特别对待”,陈主任核实过并告诉记者,“余经理并没有这样说过”。

   事情究竟如何解决!杭州网记者也会继续关注。


来源:杭州网    作者:李威    编辑: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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