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网记者从浙沪苏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自行发现已成为浙江省反贪部门线索来源的重要渠道。今后,反贪部门将力争从街谈巷议和新闻媒体中发现更多线索。
近年来,随着贪污贿赂犯罪日趋隐蔽与嫌疑人反侦查能力的提高,案源短缺、线索匮乏成为制约反贪办案力度的一大瓶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为此,浙江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发现线索的方法和途径,经过多年的实践,浙江省各地发现线索的能力不断提高,力度不断加大,成果逐步体现。
据统计,2005年至2009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5701件,其中自行发现的3754件,占立案总数的65.8%,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杭州网记者了解,为发现案件线索,浙江省检察机关运用科技手段,上下联动,构建案件线索信息平台,深挖案件线索。为破解对国土管理、交通运输等行业、系统发案特点不熟悉、难以入手的难题,检察机关从报刊、杂志、社会新闻等渠道收集行业、系统性典型案例,建立案例数据库,并注重在审计、财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新闻报道中发现线索。
通过这些手段,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每年查处案件均在20件左右。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通过深挖浙江理工大学设计研究所原所长沈丁严重经济问题,查办了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副校长夏金荣受贿案。丽水市检察机关针对当地群众对高房价背后可能有官商勾结的反映,主动排查线索,一举查办了丽水市国土局原局长等13件13人受贿窝案。
有反贪人员坦言,目前看来,一定程度上反贪部门的线索发现能力还是缺乏有效性和系统性,线索发现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科学性和保障性。另外,各地发展不均衡也是线索发现的一大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