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多元化、衔接解矫程序化、思想教育经常化、日常管理制度化、一人一档规范化、社区服务多样化、帮困解难人性化、考核奖惩积分化。”这是上城区作为浙江省首批3个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地区之一,积极探索形成的具有上城特色的“八化矫正法”。
该做法不仅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而且创造多个全国和全省第一:制定出台全国首个社区矫正工作地方标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拍摄全省第一部社区矫正工作专题片并在全省召开的《减刑假释暨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进行播放;建立全省第一个社区矫正救助金制度。截止目前,累计接收矫正946人,依法解除矫正及转出788人,现有矫正人员158人。
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上城区自上而下成立三级矫正组织。区级成立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成员单位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街道成立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建立区层面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核对核查制度,形成以公安部门为执法主体、司法行政部门为工作主体、检察部门为监督主体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三支工作队伍,分别为由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助理员、社区民警等公职人员组成的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由司法协理员、社区治保委员等组成的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由热心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目前我区有包括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五老”人员在内的志愿者600多名。
为提高矫正质量,增强矫正的针对性,为矫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实行个案矫正。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接收后,司法所通过谈话、走访等多种途径,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对其犯罪性质、犯罪原因、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家庭背景、心理特征、危险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矫正方案。矫正个案措施根据该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表现、思想动态变化及走访考察所掌握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增强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在整个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困解难,通过建立就业安置基地、就业指导和培训、落实社会保障、生活困难救济、维护合法权益等途径和方式,切实为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2011年,上城区成立全省第一个社区矫正救助金,专门用于“三无”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一些生活特别困难,以实现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过程的“软着陆”。截至目前,共开展就业指导和培训325人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54人次,帮助申请廉租房6人,困难救济152人次合计8万余元。
经过几年的试点工作,上城区已摸索形成文书衔接、报到接收、建档立卷、制定个案、帮教监护、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一整套较为成熟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党政领导、司法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矫正工作机制。建立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站、监督考察小组三级监管工作网络。组成包括司法所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社区矫正人员亲属、社会志愿者等人员的帮教考察队伍,落实帮教责任,使社区矫正人员始终处在社区矫正组织和社会力量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之中,有效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为“平安上城”建设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