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新一轮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布局,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建设法治文化是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运用文化创意的方法助推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法制教育的时代感和有效性,也有利于进一步有效推进法治文创产业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人文法治示范区的建立。西湖区委法治办、区依普办借力文化大发展和全省“文创第一区”的优势,拟在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文化创意中心(凤凰?创意国际)建立“西湖法治文创中心”,依托文创企业的创造力,发挥区域创意产业优势,通过成立各类“法治文创工作室”,组建法治文创团队,研发法治文创作品,策划法制宣传活动、推广法治文创作品,实现法治、文化、创意和科技的完美结合,打造法治文化创意品牌。
建设“西湖法治文创中心”的方案提出后,5月18日上午,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委办公厅、市司法局、市委办公厅相关领导在西湖区司法局领导及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文化创意中心领导的陪同下,一起走进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文化创意中心(凤凰·创意国际),就建立“西湖法治文创中心”的必要性、可行性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省、市领导首先在之江文创中心一楼会议室进行座谈,由之江文创园领导介绍了园区的基本情况;接着就之江文创园区及园区内的文创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随后召开了“法治文创,驱动未来”——西湖法治文创中心建设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市法治办、依普办领导一致认为,在之江文创园区建立“西湖法治文创中心”这个项目,理念新、选题好,将法治文化建设和创意产业的发展相结合,打造法治文创产业,这是我国法治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建立由省、市、区三级合力,法治办、文创办、依普办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宣传、文化、广电、新闻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依托高校法学专家、美院教授以及园区内的文创企业,组建创作、制作和顾问三支团队。同时,采用“政府订制为主,市场推广为辅”的运作模式,根据省、市、区法治办和普法办法治宣传的要求进行法治动漫、法治游戏、法治微电影、普法公益广告等的创作。在政策和资金支持方面,将法治文创建设列为省、市、区三级重点项目,将法治文创作品的研发、推广融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西湖法治创意园区”及相关文创企业的发展提供配套的政策、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