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昨天下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案情很简单,但因原被告说法截然相反,案情陷入“罗生门”,难以判断事实真相,后经当事人申请原被告进行了测谎,江干区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参考测谎结果作出了判决。
60岁的老贾因所建仓库(位于皋塘)与42岁的郑先生房屋相邻,影响郑先生正常生活,经多次争吵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老贾补偿郑先生2万元,协议在老贾的店员吴小姐见证下双方签字。
按说支付完2万元,大家就相邻友爱,皆大欢喜了。可不久后两位邻居对簿公堂,郑先生要求老贾支付2万元补偿款。
诉讼中老贾称签订协议时就已经支付郑先生一万五千元,仅余五千元未付,吴小姐见证了签协议和交钱的过程,并申请她当庭作证,但没有提供郑先生收钱的收条。
但郑先生坚称没有收到过老贾所说的一万五千元,并当庭发誓。
一个说给了并有证人作证,一个说没给并当庭发誓,要想弄清楚事实的真相实在有点难为承办法官。正在纠结如何判断之时,老贾申请对双方关于“是否支付了一万五千元”的陈述进行测谎,郑先生也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测谎的结果作为判决依据,江干法院准许了贾先生的申请。
经过测试,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心理测试室作出了心理测试分析意见书。结果表明,贾先生在测试时出现了说谎生理反应,而郑先生在测试时未出现。因此,郑先生的陈述可信度较高。
最后,江干区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参考测谎结果作出了贾先生支付郑先生补偿款2万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