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庭审现场,被告人包来旭躺在一张病床上。
没有任何人会忘记2014年的7月5日,那是个周末,庆春路东坡路口如同每个周末那样熙熙攘攘,车辆与行人在路上夹杂而行,一辆K7路公交车也在其中步履蹒跚。
这是杭州最繁忙的一路公交车,从灵隐寺发车,终点到城站火车站。晚上5点03分,正是晚高峰,车内有80余名乘客,站着的坐着的,几乎没有一丝空隙。
突然间,一束火光、一阵黑烟、几声尖叫,把车厢内外分成了两个世界,路人迅速围观,但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只见车内的乘客们纷纷向外爬,窗户一扇扇被打碎,路人们随即伸出援手。
经过合力抢救,乘客终于都被救出,人们茫然错乱中,只看到一个个伤痕累累的身体,最严重的那个,已经被大火烧得不成样子,经诊断,他全身95%面积被烧伤。
当然我们后来知道了,他就是纵火者——包来旭。
受审
过了半年多后,1月28日,这起备受关注的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杭州中院位于钱塘江畔,平时人流稀少,非常清净,今天却车满为患。庭审被安排在1号大法庭,经过了三道安检和身份审核程序之后,记者才拿到了旁听证。很明显,事关重大,所有环节都要谨慎小心。
犯罪嫌疑人包来旭在审判区中间,如同之前传言的那样,他躺在一张可升降的病床上,床本身看起来倒是没什么特别,白色的床单和棉被,一个绿色的枕头帮助加高头部,让包不至于平躺。
正面对着包来旭的,是本案的主审法官。包的左侧,是公诉人席,这次杭州市检察院派出了4名公诉人,非常罕见。包来旭的右边是他的辩护律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亮新,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这次庭审,没有组织任何的单位部门来旁听,除了媒体,就是自发来的市民,他们将一多半的席位统统坐满。
开庭后,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指控包来旭将可燃物放在塑料桶里,并藏在自己所背的双肩包内,坐车时,他将可燃物倒在地板上,用打火机点燃……
公诉人表示,包来旭因自身性格问题加之对生活不满,遂放火,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和财产损失,应当以放火罪论处。
事发后,包来旭双脚截肢,一度生命不保,但经过这半年的救治,他看来比人们预想中恢复的要好。躺在病床上的他,虽然只留给人们一个秃秃的头顶,但能听出来,他思维清晰,语速正常,心态比较平稳。
面对指控,他简单而肯定的表示:我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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