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62岁的汪大姐在杭州某农贸市场里打工,负责卖酱菜,她的老板是韩女士。
韩女士是余姚人,有两个同乡小张和小李,是一对夫妻。由于汪大姐在这里打工多年,也算认识了他们。
2011年1月11日,小张和小李通过韩女士找到了汪大姐,说自己在承接建筑工程项目,但缺少资金,希望能向汪大姐借250000元,借期2年,并承诺期满还本息合计300000元。
汪大姐起初比较犹豫,毕竟自己干了一辈子,也就攒了这么点钱。但小张他们承诺了利息可是比银行要高出一大块,与其放在银行,还不如给他们,当赚点小钱了,自己儿子马上结婚,正是用钱的时候。汪大姐越来越动心。
这是韩女士也发话了,两人虽然是老板和打工者的关系,但平时相处的不错,凡事都有商量,韩女士说,能帮人就帮一把,而且自己的小姐妹,不会错的。
于是在小张立了字据后,汪大姐前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的中信银行延安支行给他们转账了250000元。之后,小张和小李去了海南,就没音信了。
两年借款期限届满后,小张只是通过韩女士给汪大姐递交一张续借借条。称“今借到汪XX女士300000元,用于经营,年收益为12%,借期壹年,此据为凭”。落款日期为2013年1月10日。
但又一年过去了,小张和小李也没有归还的意思,汪大姐等不住了,战战兢兢的跑到了法院,不想自己的辛苦钱打了水漂。
这个事情里,唯一的证人就是韩女士,不过韩女士表示碍于情面,未能出庭作证,只是协助律师做了一份笔录。
本案去年12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庭审时小张和小李干脆没有来,所以法院视为他们放弃了答辩的权利。根据现有证据,法官判决,支持汪女士的诉讼请求,小张和小李应偿还汪大姐30万元,外加利息36000元。
只不过,现在两个人玩起了消失,法院贴出了公告,也寻不到人。汪大姐这血汗钱,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