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因一次错误的支付宝转账经历,姑娘小惠发现支付宝付款与银行付款之间存在时间差,由此,她想到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骗术。
2014年11月20日左右,四季青服饰市场的多家摊主反映货被骗了。根据第一个报案的胡女士说,有个昵称陌生的人加她微信说要订好几款衣服,期间她俩谈得很热情,对方选好款式后要求胡女士开单,她马上打钱过来,然后赶紧发货。
没过多久,胡女士的微信收到一张照片显示付款已成功,23小时59分后到账。胡女士核对了卡号和金额,没有问题,于是当天下午就把货整理好,通过快递发给对方指定的地址了。
谁知过了几天,都没收到货款,这时又有一个陌生昵称的微信号加了胡女士,聊天的方式和操作的手法都一致。胡女士判断她们是同一个人,于是就报了警。
而警方发现被骗的不只是胡女士一个,陆续前来报案的有七八人,有人甚至被骗了3、4次。根据报案人提供的寄货地址,指向的都是同一个地方,江苏宿迁泗洪一个广场的一家商铺。最终警方在上述地址抓获了姑娘小惠。
小惠一直从事服装买卖,经常到杭州的四季青进货,有时也在微信上进货。
2014年7月,有一次她进了一批货,通过支付宝给店主打钱,由于那家店的店主有2张银行卡,银行卡的户名是不同的,小惠不小心把卡号和户名弄混了,而支付宝转账的页面显示的是付款成功。
一开始小惠并不知道,第二天发现打出去的钱又回来了,她才发现弄混了。由于店主的催款,小惠重新把钱打了过去。
11月,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小惠想起上次汇款的经历,只要卡号和账户名不匹配,钱即使付了,也无法到账,支付宝会自动把钱退回来,于是她就想用这种方法不劳而获。
因为之前小惠经常到四季青服装市场去进货,单据上面有摊位的微信号码,她就加了很多摊位的微信,然后通过对方在朋友圈里发的衣服的图片找自己喜欢的衣服,把选中的衣服图片发给对方,在微信上谈生意。
而在打钱的时候,小惠故意将户名输错,在名字前面多加一个字,比如“张三”,她就输成“王张三”,然后付款,支付宝会显示付款成功,同时绑定的银行卡也会在手机上有短信提醒,说已经付款成功,银行卡已经扣款了。
小惠用拍照片的方式把付款成功的截图发给对方,拍的时候故意用手指挡住名字前面的“王”字,对方看到截图后,名字什么的都对,便以为她已经付款了,只是没有到账而已,因为信任就发货了。
之后对方发现没有到账,就会通过微信找小惠,她就把对方的微信拉黑,对方打电话过来也不接。
检察官表示,小惠从7名被害人处骗取价值3万余元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鉴于小惠是初犯,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多数被害人的谅解,检察官酌情作出了定罪不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