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饭店吃饭,结果摔倒受伤,饭店应不应该赔偿?怎么赔?今天上午,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厕所滑倒,摔了个粉碎性骨折
来自重庆的老太徐秀今年63岁,今年5月,她和老伴到杭州旅游,定于25日回重庆。24日中午11点40分,两人到位于高银街上的一家盐蘸牛肉馆吃饭,等菜的间隙,徐秀去了趟洗手间,却脚下打滑,摔倒在地。
据徐秀说,通往洗手间的路非常狭小,而且灯光昏暗,自己已经非常小心了,但仍然在正要出来的时候滑倒在了里面。摔倒后,徐秀注意到,通往洗手间的路面湿滑,遗留着水迹,在光滑的地砖上却没有防滑地毯。
随后,餐馆的店长郑伟急忙赶来,与徐秀的老伴一起将人送人了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诊断为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实施了右下肢钢板植入手术。手术前,徐秀的老伴书写了一份表述事实经过的证明,店长郑伟签了字。
6月9日,徐秀出院,并被告知,需在家休息两个月,可能还需要后续治疗。虽然手术时郑伟曾代表餐馆垫付了5000元的医疗费,但徐秀前前后后的治疗花费不菲,并且还因延误在杭州造成了一些花费。所以徐秀要求,餐馆应赔偿她总计62010.29元。
下雨是理由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当然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但摔倒是由于自己不小心,还是餐馆做的不到位,两方在法庭上争得很凶。
餐馆说,出事的当天,杭州下着大雨,下雨天很难保证人来人往的餐馆内的地面不湿滑,这属于不可抗力,餐馆也没办法,况且,徐秀进来时,自己鞋底也是沾满了雨水。
另外,店长郑伟也出庭作证说,牛肉馆一般是10点半营业,所以在老人来吃饭之前,已经做过了打扫,并且店员还会随时清理,“除了打扫,我们还在厕所多处挂有‘小心地滑’的提示”,郑伟认为,餐馆应该是尽到了义务。
下雨天是否算不可抗力,商家就可以免责?上城法院的周法官表示,越是这样,餐馆越应该加强措施,保护客人安全。至于提示牌,则成了悬案,两方都在事后拍摄了餐馆厕所的照片,但由于选取的角度不同,导致一方提供的照片里有提示,另一方却没有。这很难说不带有主观意图。
法官表示,责任认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但事情的有些细节双方各执一词,不好判断,最有力的证据也就是那份手术前徐秀老伴写的事实经过了。“不管当时情况多么紧急,但只要你签了字,又不存在威胁恐吓,法庭就比较会采信”,审判长周法官表示,“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以后遇到事故可以先留下份证据,免得以后说不清。”
虽然法庭上针锋相对,但法官还是建议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将于10日内达成。
借用厕所时摔倒了怎么算?
走在路上,突然想“方便”,于是就近找了一家肯德基或银行、大厦“解决”,相信这事不少人都干过。但如果发生了意外,则是个棘手的问题。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这样的情况,餐馆一样要承担责任,但由于他不是来你店里消费的,所以对商家过错的考量就会宽松很多,但如果确实缺少提示牌等,一样逃脱不了惩罚。
上城区法院的周法官说,这个问题在司法界都有着争议,“目前最高院还没对这么细的情况作出解释,我们法官判案时,分成截然相反的两派”,周说。
一种观点认为,你不消费,就不算消费者,商家自然没有义务对你保护,甚至有些情况下,去到里面上厕所本身就不被允许,有点“偷偷”进去的意思。
另一派认为,餐馆、银行等都是公共场所,是所有人都可以进入的,所以自然进去的人应该受到保护,这也是周法官的观点,“就算我摆明了就不是去消费,而是借个厕所,那只要你没标识说非顾客不得入内,那么我就可以进如,并享有和顾客一样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