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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的“杀贪官”:最原始的黑与白

2010-04-01 11:17    杭州网

    南平市下辖的建阳市求知园作文班于本月28日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选择给郑民生或受难者家长或受害小伙伴写一封信,也可以写感想……”一杨姓小朋友写道:“罪恶流过了你的心涧,冲动是你的弱点,相信你杀了8个学生现在一定非常的后悔……在那短短的55秒内,你杀了多少洁白善良的心,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你怎能杀掉这么多可爱的孩子……”(3月30日羊城晚报)

    这一句话,引起人们关注的不再是那个杀人恶魔郑民生,这一句话,更多的是让我们看到一个小学生的心理,一个小学生心中对贪官的愤恨有多么的强烈,说是恨之入骨一点也不为过。于是,很多新闻评论家开始担忧起小学生这种极度的仇恨,认为这样一种心理有悖教育初衷,他们不应该有这种思想。认为他们视贪官为可杀之人,不仅是无视法律,更是人性的扭曲,实在要不得。

    而笔者觉得,这种担忧这完全是杞人忧天。这种仇恨只是一个孩子心中,一个很单纯的黑与白的想法:好人就应该表扬和鼓励,坏人就应该受到惩罚。当然,小学生这种“以暴易暴”的想法确实不恰当,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可是,试想,一个小学生怎么能够具备那么多的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把很多事情复杂化只是大人世界里的事情,用大人的眼光去说一个小孩子无视法律,甚至是“人性的扭曲”,未免显得太大惊小怪!

    我们可以从小学生为什么会产生如此想法说起。

    首先,贪官不仅仅本身很坏,做了很多贪污腐败的事,破坏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当然会引起人们包括还很单纯的小学生的痛恨。而且,贪官在社会中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除了在各种新闻中看到有关贪官的报道外,还有学生课文中对贪官的描述、周围大人同学之间对贪官的讨论,这些都把贪官平时的恶行暴露出来。可想而知,贪官在一个小孩子心中的印象是多么的恶劣。

    其次,小学生从小接受的就是惩恶扬善,赏善罚恶的教育。在他们脑中存在的是最原始的黑与白的分别,没有过多的色彩,没有过多的“潜规则”。贪官贪污钱财,包养情妇,简直就是罪大恶极,照小孩子最天真最纯朴的想法,肯定就是“该杀”。

    南坪血案,带给这些小学生的伤害和震惊是巨大的,都说童言无忌,不考虑后果但说得很真,孩子把这种仇恨转嫁到贪官的身上,用他们最原始和单纯给我们诠释了这个社会上的黑与白。这件事情上,我们应该更多思考的是,这个社会上存在的贪官问题。


来源:杭州网    作者:何鲁飞    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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