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作为临安市今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政策《临安市2012年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和租金补贴标准》正式出台。这项廉租住房保障配套政策,在放宽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最显著的变化是提高了对廉租住户租金补贴标准。这就意味着临安市更多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更大程度地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据了解,只要申请家庭户符合下列条件,便可申请今年的廉租住房:一是户籍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对城镇低保(特困)边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未婚且年龄未满35周岁的,原则上不予廉租住房保障。二是经济条件。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临安市城镇低保标准的250%(含)以下,具体由临安市民政部门审核认定。三是房产条件。申请家庭房产使用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或人均现有房产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私房和承租公房)。申请家庭拥有商业用房的,不在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之内。 此外,该政策明确了今年临安市廉租住房的租金补贴标准。按本市城镇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两个档次执行不同的标准。一是城镇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为:城市建成区以内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元/月;其他区域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6元/月。二是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为:城市建成区以内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月;於潜镇、昌化镇和本市其他区域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元/月。 按此租金补贴标准,今年临安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可领取到更多的租金补贴。以临安市建成区的一户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为例:2011年该家庭享受的租金补贴应为4.5元/月*12个月*36平方米=1944元。2012年该家庭享受受的租金补贴则为:7元/月*12个月* 36平方米=3024元。随着该政策的调整,该户家庭2012年比2011年享受的租金补贴增加了1080元。 从临安市房改办了解到,2012年临安市廉租住房申请工作也于本月18日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申请报名时间到10月20日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