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自3月份开始,上城区检察院携手区教育局,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学生学法明理进校园”巡回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该院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加强对未成年人管理的社会合力,突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捕、诉、防”一体的机制特色,积极发挥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制教育的职能专长,经过与区教育局、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沟通、磋商,确定3月至6月,联合启动覆盖全区中小学的“学生学法明理进校园”巡回活动。由区教育局负责联络区检察院未检科负责法制教育、宣讲。活动范围广、规模大、专业性强,切实增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合力,是该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又一新举措。
活动期间,该院未检科干警作了精心准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努力提高预防实效。一是开展生动形象的教育活动。结合未检工作和办案实际,开展检察官讲课、制作图文并茂的PPT幻灯片、播放由自行录制的教育警示视频、展览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图板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个案警示、剖析、刑法条文释义等,提高教育效果。二是增强法制教育的互动性。通过设置未成年人信箱、在讲座后安排“你问我答”法律咨询、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增强检察官与未成年人的互动,收集未成年人的法律需求,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三是根据不同受众开展有所侧重的法制教育。针对初高中和小学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制定不同的法制教育方案,对初高中学生侧重警示教育和犯罪预防;对小学生侧重防范违法犯罪和自我保护教育。
三个月以来,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先后深入上城区及外区发来邀请的共计17所中小学校园,为6000余名未成年学生送去法律教育、咨询服务。据有关学校反馈,经无记名问卷调查,学生们对授课非常满意,纷纷留言“听课后受益匪浅”、“讲座对我很有启发”,要求学校多安排类似的法制讲座,还有许多学校与院联系,表达继续合作的意愿。活动取得令人满意的社会效果,有助于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